賣健康食品要不要申請登記?沒登記會被罰嗎?
「健康食品」是法定名詞,和一般食品的登記規定天差地別。用一個實際詢問,講清楚該辦什麼、罰則有多重
有位客戶想開始做保健相關產品的買賣,來問我們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:「賣這種東西,要不要上網登錄?沒登錄會不會被罰?」
這個問題的答案,取決於一件很多人搞混的事:你賣的,到底是「一般食品」,還是法律上定義的「健康食品」。這兩個名詞在法規上是兩回事,要辦的手續、罰則的輕重也完全不同。
先講「一般食品」。如果你賣的是一般的食品、保健產品,而且沒有對外宣稱它有什麼保健功效,那你就是「食品業者」。依規定,食品業者要辦理「食品業者登錄」,透過主管機關的登錄平台完成登記,才能合法營業(這就是客戶問的「上網登錄」)。這一關相對單純,但不能不做。
真正要小心的是「健康食品」這四個字。在台灣,「健康食品」是一個法定名詞,指的是「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效」的產品,例如宣稱能調節血脂、調整免疫等等。想用「健康食品」的名義販售、或想標示、宣傳這些保健功效,不是登錄一下就好——你必須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,通過審查、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(也就是俗稱的「健字號」)和那個小綠人標章,才可以(A)。
差別有多大?如果只是沒辦好一般的食品業者登錄,屬於行政違規,會被處以罰鍰(B)。但如果沒有取得許可證,就擅自以「健康食品」名義製造或輸入,那就不只是罰錢——可能涉及刑事責任,被處有期徒刑、併科罰金(C);而就算只是在廣告或包裝上誇大保健功效,也會被依法處罰鍰。這也是為什麼市面上很多產品講話都很小心,不敢直接說「療效」。
所以我們給這位客戶的建議是:先確認你的商品定位。如果只是單純賣一般食品,把食品業者登錄辦好就能開始;如果想主打保健功效、走「健康食品」路線,那一定要先把許可證拿到手,千萬不要先賣再說。前者是「不辦會被罰錢」,後者是「沒證就賣可能觸法」,兩者的風險完全不在同一個量級。
結論是:這件事的關鍵不在「要不要上網登錄」,而在「你想怎麼賣」。定位清楚了,該辦的手續其實都很明確;最怕的是把「健康食品」當一般食品在賣,等到被檢舉或稽查才發現踩到刑責的線。
法條依據
- A: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第 7 條——健康食品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證後,始得製造、輸入。
- B: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 8 條——食品業者應辦理登錄;違反者依同法罰則處罰鍰。
- C: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第 21 條——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者,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(廣告誇大不實則另依同法處罰鍰)。
本文為去識別化之實務案例,僅供參考,實際以個案情形與最新法令為準;食品與健康食品法規涉及衛福部主管,建議個案先諮詢確認。
準備好開始了嗎?
立即預約免費諮詢,讓專業會計師為您的企業量身規劃
點擊下方按鈕,讓專業會計師為您的企業量身規劃
